1、新生參軍如何辦理手續?新生參軍的,由參軍地武裝部提供《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一式兩份、入伍通知書復印件,教務處教務科收到后會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應即時辦理。
2、在校生參軍如何辦理手續?在校生參軍的,填寫《保留學籍申請表》,并提供入伍通知書復印件(入伍通知書復印件視具體情況可緩交),教務處教務科收到后辦理保留學籍手續,應即時辦理。
3、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退役后如何恢復學籍?憑退役證明、入學通知書、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到原錄取學院按新生報到,并告知教務處教務科。
4、大一學生轉專業是怎么要求的?大一新生申請轉專業的,一般是在第二學期開學前三周辦理。轉專業要求是轉入專業有接收計劃,第一學期課程及格,無違紀,在同批次、同層次內可以申請調整專業。轉專業學生的畢業審核按照轉后專業培養方案進行。按照學籍管理規定要求,特殊招生類別的學生不允許轉專業。定向招生轉專業的需要先變更協議。
5、如何在學信網查詢大學學籍?通過學校入學資格初步審查的,即具有太陽集團學籍。按照教育部電子注冊安排,一般報到后兩周內,即可在教務系統、學信網查詢到學籍。
6、學籍異動如何辦理?學生因特殊情況,需要辦理休學、復學、退學、注銷學籍的,應及時辦理。退學、注銷學籍的需要同時提供學生所在學院黨政聯席會議紀要復印件、入學資格審查表復印件。
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
普通全日制學生學籍管理暫行規定
(菏院政字〔2017〕67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學校學生管理行為,維護本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學生合法權益,培養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號)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對《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學生學籍管理暫行規定》(菏院政字〔2007〕86號)進行修訂。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具有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學籍的普通全日制本、??茖W生。
第三條 學校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堅持馬克思主義的指導地位,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堅持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為核心,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革命文化、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培養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堅持依法治校,科學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規范管理行為,將管理與育人相結合,不斷提高管理和服務水平。
第四條 學生應當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努力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樹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應當樹立愛國主義思想,具有團結統一、愛好和平、勤勞勇敢、自強不息的精神;應當增強法治觀念,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遵守公民道德規范,遵守學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行為習慣;應當刻苦學習,勇于探索,積極實踐,努力掌握現代科學文化知識和專業技能;應當積極鍛煉身體,增進身心健康,提高個人修養,培養審美情趣。
第五條 學校實行學分制管理。課程學分和畢業學分要求由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規定。
第六條 學校實行彈性修業年限。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基本修業年限為參考,本科生修業年限為3-8年、??粕迾I年限為3-6年。
第七條 學校實行每學年兩學期制,暑期作為正常教學的有益補充。
第二章 學生的權利與義務
第八條 學生在校期間依法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加學校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項活動,使用學校提供的教育教學資源;
(二)參加社會實踐、志愿服務、勤工助學、文娛體育及科技文化創新等活動,獲得就業創業指導和服務;
(三)申請獎學金、助學金及助學貸款;
(四)在思想品德、學業成績等方面獲得科學、公正評價,完成學校規定學業后獲得相應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
(五)在校內組織、參加學生團體,以適當方式參與學校管理,對學校與學生權益相關事務享有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六)對學校給予的處理或者處分有異議,學生可以向學校、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訴,對學校、教職員工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申訴或者依法提起訴訟;
(七)法律、法規及學校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九條 學生在校期間依法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
(二)遵守學校章程和規章制度;
(三)恪守學術道德,完成規定學業;
(四)按規定繳納學費及有關費用,履行獲得貸學金及助學金的相應義務;
(五)遵守學生行為規范,尊敬師長,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六)法律、法規及學校章程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三章 入學與注冊
第十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必須持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錄取通知書、本人身份證、高考準考證等有關材料,在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學校請假,請假時間一般不能超過兩周。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一條 學校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審查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二條 新生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期間不具有學籍。
(一)患有疾病且經二級甲等以上醫院(下同)診斷證明短期不宜在校學習的新生,由本人申請,經錄取學院審核,教務處批準,可保留入學資格一年;
(二)應征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入伍高校新生,及時向學校教務處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學校將保留其入學資格至退役后2年。
新生保留入學資格期滿前應向學校申請入學,經學校審查合格后,辦理入學手續。審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逾期不辦理入學手續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遲等正當理由的,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三條 學生入學后,學校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復查內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錄取手續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國家招生規定;
(二)所獲得的錄取資格是否真實、合乎相關規定;
(三)本人及身份證明與錄取通知、考生檔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狀況是否符合報考專業或者專業類別體檢要求,能否保證在校正常學習、生活;
(五)藝術、體育等特殊類型錄取學生的專業水平是否符合錄取要求。
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將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復查中發現學生身心狀況不適宜在校學習,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需要在家休養的,可以按照第十二條的規定保留入學資格。
復查的程序和辦法,依照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每學期開學時,學生應當在學校規定時間內到校辦理注冊手續。不能如期注冊的,應當履行暫緩注冊手續。未履行暫緩注冊手續或暫緩注冊手續未獲批準者,逾期兩周以上(含兩周)未注冊,視為放棄學籍,按自動退學處理。未按學校規定繳納學費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冊條件的,不予注冊。
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助學貸款或者其他形式資助,辦理有關手續后注冊。學校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教育救助,保證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放棄學業。
第四章 選課、考核與成績記載
第十五條 學校實行繳費注冊選課制度,學生在交納學費辦理注冊手續后,取得選課資格。
第十六條 課程分為必修課程和選修課程。
第十七條 所有課程均須進行考核。學生未辦理選課手續不得參加相關課程的考核;學生選課并修完某門課程后通過考核,成績合格,即可取得該門課程學分??己顺煽兗皩W分記入成績冊,并歸入學籍檔案。學分績點的計算及成績記載按照《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學分制管理暫行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學生必須持有效身份證件參加課程考核,并遵守《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考試工作條例》的相關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課程考核資格:
(一)未辦理注冊手續者,取消該學期所有課程考核資格;
(二)未按時參加課程規定的教學活動(作業、實驗等)達到應參加次數三分之一以上者,取消該門課程的考核及補考資格,成績以零分記;
(三)未經批準缺課累計達到課程教學時數三分之一以上者,取消該門課程的考核及補考資格,成績以零分記。
各課程任課教師應在考試前兩周,將擬取消考核資格的學生名單(注明原因)報學院審定,學院于考試前一周通知學生本人,并報教務處備案,同時在該生成績冊中注明取消考核資格原因。
第十九條 學生因公、因病或因其它不可抗拒的因素,不能參加課程正??己?,須在考核前提交書面材料申請緩考,經學院同意并報教務處批準。緩考隨補考進行,成績合格者可獲相應學分。凡未辦理緩考手續缺考者以曠考論處。
第二十條 學生無故不參加課程正??己艘暈闀缈?,課程成績以零分記錄,并記錄“曠考”,不得參加該課程的補考。
第二十一條 凡考試違紀或者作弊者,取消考試資格,該門課程記零分。學校將依據《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學生違紀處分條例》(菏院辦字〔2017〕45號)給予相應處分。
第二十二條 實行學業預警制度。每學期開學4周內,教務處及學院根據學生學業情況,對符合以下條件的學生提出學業預警:
(一)一學期獲得學分數不足12學分(教師教育實習等統一安排的實習學期除外);
(二)平均每學期獲得學分數不足15學分的;
(三)一學期有四門或以上課程考核不合格的;
(四)一學年有六門或以上課程(公共選修課除外)考核不合格的。
第二十三條 學生在校期間在學好主修專業的同時,可以申請輔修第二專業,具體實施按照《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輔修第二專業管理暫行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在校生的學籍信息及成績單等資料,打印后由教務處負責審核蓋章。離校生的學籍信息及成績證明等資料由學校檔案管理部門提供。
第五章 轉專業與轉學
第二十五條 學生在學習期間對其他專業有興趣和專長的,可以申請轉專業;以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學生,國家有相關規定或者錄取前與學校有明確約定的,不得轉專業。
第二十六條 學生轉專業按照《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普通全日制在校生轉專業管理暫行辦法》執行。
第二十七條 學生如遇特殊情況無法在太陽集團繼續學習時可以申請轉學。轉學須由本人申請,經雙方學校同意,由學校報山東省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后辦理相關手續;跨省轉學者應由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與山東省教育廳協商,經審批同意后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轉入太陽集團:
(一)入學未滿一學期或者已修完所學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四分之三及以上學分的;
(二)高考成績低于太陽集團相關專業同一生源地相應年份錄取成績的;
(三)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
(四)以定向就業招生錄取的;
(五)無正當轉學理由或不符合教育主管部門相關規定要求的。
第六章 休學與復學
第二十九條 學生可以分階段完成學業,除另有規定外,應當在學校規定的最長學習年限(含休學和保留學籍)內完成學業。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休學:
(一)因傷、病經學校指定醫院診斷,須停課治療、休養時間占一學期總學時三分之一以上的;
(二)請假時間占一學期總學時三分之一以上的;
(三)在規定的彈性修業年限內,因某種特殊原因及困難等須暫時中斷學業的,因創業提出分階段完成學業的;
(四)學校認為須休學的。
第三十一條 學生休學時間為一學年,一般累計不得超過兩學年。學期結束前開始休學者,該學期按休學計算。
第三十二條 對休學創業的學生,在規定修業年限內,經學校審核批準后,可適當放寬休學年限。
第三十三條 在校學生應征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學校保留其學籍至退役后2年。
第三十四條 休學學生應當按規定辦理休學手續離校。學生休學期間,學校為其保留學籍,不享受在校學習學生待遇。
第三十五條 學生休學期滿,應于開學前向學校提交復學申請或持續休學申請。學生復學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因傷、病休學的學生,申請復學時必須向學校提交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書(外地學生可寄交),證明其恢復健康可以正常學習,經學?;驅W校指定醫院復查合格,教務處批準后,方可復學;
(二)學生復學時將按照其休學時間降級編入原專業對應年級;若原專業已調整、合并,則轉入調整、合并后的專業;若原專業已停辦,則轉入與原專業相近的專業;
(三)休學期間,如有違法亂紀行為,取消復學資格。
第三十六條 學生休學、保留學籍、復學應向所屬學院提出申請,由學院主要領導簽署意見并附有關材料,送教務處審批。
第七章 退學
第三十七條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學??捎柰藢W處理:
(一)學生本人申請退學的;
(二)在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未完成學業的;
(三)休學、保留學籍期滿,在學校規定期限內未提出復學申請并辦理手續或者申請復學經復查不合格的;
(四)根據學校指定醫院診斷,患有疾病或者意外傷殘不能繼續在校學習的;
(五)未經批準連續兩周未參加學校規定的教學活動的;
(六)超過學校規定期限未注冊而又未履行暫緩注冊手續的;
(七)學校規定的不能完成學業、應予退學的其他情形 。
第三十八條 退學學生,應當按學校規定期限辦理退學手續離校。退學學生的檔案由學校退回其家庭所在地,戶口應當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遷回原戶籍地或者家庭戶籍所在地。
第三十九條 對學滿一學年以上退學的學生,學校發給肄業證書;未學滿一學年退學的學生,學校只發給寫實性學習證明。
第八章 畢業與結業
第四十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修業年限內,修完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規定內容,成績合格,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要求的,學校準予畢業,由學校頒發畢業證書。
第四十一條 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定批準,由學校頒發學位證書。
第四十二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修業年限內,修完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規定內容,但未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學??梢詼视杞Y業,發給結業證書。
第四十三條 結業學生在修業年限內可以參加學校組織的重修或者補做畢業設計、論文、答辯等教學活動,達到畢業要求的,可申請換發畢業證書;達到學位授予條件,可申請授予學位證書。畢業時間、獲得學位時間按發證日期填寫。
第四十四條 結業學生超出學校允許的最長修業年限的,作永久結業處理,不再換發畢業證書。
第四十五條 輔修第二專業的學生進行畢業資格審查時,分主修專業和輔修專業分別對其學業的完成情況進行審核。在獲得主修專業的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的前提下,達到輔修專業要求的,學校頒發輔修專業證書。
第四十六條 對受開除學籍處分的學生,不發學歷證書,只發學習證明。
第九章 學業證書管理
第四十七條 學校嚴格按照招生時確定的辦學類型和學習形式,以及學生招生錄取時填報的個人信息,填寫、頒發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及其他學業證書。
學生在校期間變更姓名、出生日期等證書需填寫的個人信息的,應當有合理、充分的理由,并提供有法定效力的相應證明文件,按規定程序辦理。
第四十八條 學校嚴格執行高等教育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管理制度,完善學籍學歷信息管理辦法,按相關規定及時完成學生學籍學歷電子注冊。
第四十九條 對違反國家招生規定取得入學資格或者學籍的,學校取消其學籍,不得發給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已發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學校將依法予以撤銷。對以作弊、剽竊、抄襲等學術不端行為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的,學校依法予以撤銷。
被撤銷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已注冊的,學校予以注銷并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無效。
第五十條 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遺失或者損壞,經本人申請,學校核實后應當出具相應的證明書。證明書與原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章 附則
第五十一條 對學生作出取消入學資格、取消學籍、退學、開除學籍處理的,由學生所在學院、學生管理部門提供事實佐證材料,教務處進行合法性審查,提交校長辦公會或者校長授權的專門會議研究決定。
第五十二條 本規定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學分制管理暫行規定
(菏院政字〔2017〕62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推進學校教育教學和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充分調動教師教學和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培養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高級專門人才,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依據《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學分制改革工作方案》(菏院政字〔2017〕47號),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學分制,是指以學分作為衡量和計算學生完成學習量的基本單位,以完成基本畢業學分作為學生畢業主要標準的教學管理制度。
第二章 課程
第三條 學校的課程包括通識課程、學科課程、專業課程和實踐課程四種類別。課程分為必修課程和選修課程。
第四條 必修課應逐步達到每門課程有2名以上教師授課,學生可以自主選擇上課時段和上課教師;選修課應數量豐富,學生可以自由選擇修讀。
第五條 學生可以根據校際間協議跨校修讀課程,在外校修讀的課程學分(成績)根據學校學分互認的相關規定予以認定。
第三章 學分
第六條 課程學分的計算以該門課程在培養方案中安排的學時數為主要依據。原則上各類課程的學分計算方法如下:
1.理論課每16學時1學分;
2.實踐教學中,實驗課等分散實踐教學以課時計算,一般16—32學時為1學分;集中實踐教學以天計算,每天計2學時折合學分;以周計算,每周1學分。
第七條 學生應修讀的基本學分數由學校制定的人才培養方案指導意見確定。
第八條 各專業的必修課和選修課學分所占比例根據學校制定的人才培養方案指導意見確定。
第九條 增加實踐教學比重,確保各類專業實踐教學必要的學分,人文社科類專業不少于總學分的30%,理工類專業不少于35%;師范類學生教育實習不少于一個學期。
第十條 學生須完成16個創新創業實踐學分。含“創新實踐學分”“創業實踐學分”“素質拓展學分”“畢業設計(論文)”等?!皠撔聦嵺`學分”“創業實踐學分”5學分,按照《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實踐學分認定辦法》認定?!八刭|拓展學分”5個學分,按照《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學生素質拓展學分認定辦法》認定。
第四章 修業年限
第十一條 實行彈性修業年限制?;拘迾I年限為4年,可在3至8年內完成學業。??茖I基本修業年限為3年,可在3至6年內完成學業。
第十二條 學生可以分階段完成學業。對因身體或者創業等原因不能連續完成學業者,學校允許其休學。
第五章 選課、重修、免修、免聽
第十三條 實行選課制度。學生注冊后取得選課資格,按照學校公布的開課計劃,在學業導師指導下于指定范圍內自主選擇課程和任課教師。每學期選課門數應與學生的學習能力相符,每學期學生選課學分最高不超過30學分。
第二學期以后的課程,由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在學業導師的指導下自主選擇確定修讀課程。學生應認真學習學校學分制管理規定和專業人才培養方案、教學大綱、課程說明等,了解選課規定、課程信息等。對于有先修后續關系的課程,應先修讀先修課程,再修讀后續課程。
第十四條 實行輔修第二專業制度。學生在校期間可按照學校規定輔修第二專業。
第十五條 實行重修制度。學生已修課程考核不合格,學校給予一次補考機會;經補考仍不合格或對課程成績不滿意者,必修課應按規定重修該課程,選修課可重修該課程或另選其他課程。學生重修課程,應辦理重修手續并繳納學分學費。
第十六條 實行免修制度。學生對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已經修讀過或通過自學等途徑掌握,可在選課時間內出具證明材料并提出免修申請,由學院審核,報教務處批準,由開課單位組織考核,考核的形式及難度與正??己艘恢?。成績達到65分及以上者,準予免修并取得相應學分。經批準免修的課程,不得再次修讀。免修課程原則上僅限定課堂理論教學課程,思想政治理論課、體育課、選修課、包含實驗環節的課程、獨立實驗課、軍訓及實習、畢業論文(設計)等不得免修。
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參軍入伍退役后復學或入學,按相關規定辦理免修手續,免修課程按百分制成績記75分。
第十七條 實行免聽制度。如果重修課程與其他正在修讀的課程上課時間沖突,經批準可以辦理免聽手續。辦理免聽手續后,學生仍需完成課程的平時作業、平時測驗、實踐教學環節,并跟班參加課程正??己?,成績合格者獲得該課程學分。
第十八條 學生因身體疾病或某種生理缺陷,經校醫院證明不宜上體育課者,可免予跟班上課,但應參加學校指定的其他體育課程和項目的學習或鍛煉,經考核合格給予相應的成績和學分。
第十九條 學生每學期免修和免聽課程總計不超過6學分。
第六章 課程考核與學分績點
第二十條 考勤:各種教學活動均須考勤,考勤方式由任課教師根據課程特點決定,并在第一次上課時向學生宣布。學生無特殊原因應按時參加學校規定的全部教學活動。凡缺課累計達到該課程教學時數三分之一者,或平時作業、實驗報告缺交次數累計達到三分之一者,取消其期末考試和補考資格,成績按零分計。
第二十一條 考核:學生所修讀的課程均應參加考核,考核成績合格可獲得該課程學分??己朔譃榭荚嚭涂疾閮煞N。課程考核可以采用筆試、口試、實際操作、提交論文(報告)等不同方式進行??己艘话悴捎冒俜种?,也可采用五級制方式;考核結果應納入平時作業、測驗、實驗等成績,注重學習過程管理??己顺煽儼俜种婆c等級的對應關系如下:
成績 (整數保留) |
等級 |
90-100 |
A-優秀 |
80-89 |
B-良好 |
70-79 |
C-中等 |
60-69 |
D-及格 |
< 60 |
F-不及格 |
第二十二條 補考。對考核不及格的課程,學校給予1次免費補考機會,補考形式及難度須與正??己艘恢?。補考仍不合格的,必修課應按規定重修,選修課可重修或另選,已滿足畢業要求的也可放棄考核不合格的選修課。
第二十三條 緩考。學生因公、因病、因同時修讀的不同課程考核時間沖突或因其它不可抗拒的因素,不能參加課程正??己?,須在考試前提交書面材料申請緩考(因病緩考須有校醫院證明),經批準可辦理緩考手續,其后參加考試。
第二十四條 曠考。學生無故不參加課程正??己艘暈闀缈?。曠考學生不得參加相關課程的補考或緩考,要取得該課程學分須重修。
第二十五條 學生考核成績記入本人檔案。多次重修的課程按最好成績記載;補考合格的課程,成績按60分記載;緩考的課程,成績按實際得分記載;免修的課程,以學生申請免修考核成績記載。
第二十六條 學分績點是衡量學生課程學習質量的指標之一,反映了學生學業水平的差異,只計考試課。平均學分績點可用作對學生進行排名、獎勵、評價和推薦選拔的依據。太陽集團采用4分制課程績點,其計算方法為: 1. 采用百分制考核的課程績點:
課程績點= 4-3×(100-X)2÷1600(60≦X≦100)
其中:X為課程分數,100分績點為4,60分績點為1,60分以下績點為0。課程績點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一位。具體百分制考核成績與績點的對應關系如下:
成績 |
績點 |
成績 |
績點 |
成績 |
績點 |
100 |
4.0 |
86 |
3.6 |
72 |
2.5 |
99 |
4.0 |
85 |
3.6 |
71 |
2.4 |
98 |
4.0 |
84 |
3.5 |
70 |
2.3 |
97 |
4.0 |
83 |
3.5 |
69 |
2.2 |
96 |
4.0 |
82 |
3.4 |
68 |
2.1 |
95 |
4.0 |
81 |
3.3 |
67 |
2.0 |
94 |
3.9 |
80 |
3.3 |
66 |
1.8 |
93 |
3.9 |
79 |
3.2 |
65 |
1.7 |
92 |
3.9 |
78 |
3.1 |
64 |
1.6 |
91 |
3.8 |
77 |
3.0 |
63 |
1.4 |
90 |
3.8 |
76 |
2.9 |
62 |
1.3 |
89 |
3.8 |
75 |
2.8 |
61 |
1.1 |
88 |
3.7 |
74 |
2.7 |
60 |
1.0 |
87 |
3.7 |
73 |
2.6 |
<60 |
0 |
2.采用五級制考核的課程績點:成績為A-優秀、B-良好、C-中等、D-及格、F-不及格的課程績點分別為4.0、3.6、2.8、1.7、0。
3.課程學分績點=課程績點×課程學分數;
4.累積學分績點=課程學分績點之和。
5.平均學分績點(GPA)=課程學分績點之和÷課程學分之和。
第二十七條 平均成績只計考試課,其計算方法為:平均成績=課程成績之和÷課程門數。
第二十八條 成績更正。學生對課程成績有異議時,可在新學期開學兩周內,向開課學院提出成績復核申請,由分管教學副院長、任課教師和教學秘書組成復核小組對試卷和成績進行復核。如確有問題,由開課學院填寫《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學生成績更正表》,交教務處進行更正。新學期開學兩周后不再接受成績更正。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規定適用于2017年及以后入學的學生。
第三十條 本規定中未涉及的學生管理事項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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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全日制在校生轉專業管理暫行辦法
(菏院政字〔2017〕64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學籍管理,發揮學生專長,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對《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學生轉專業暫行辦法》(菏院政字〔2014〕88號)進行修訂。
第二章 基本原則
第二條 鼓勵學生個性發展,尊重學生學習興趣,激發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培養社會需求人才。
第三條 有利于教學資源的合理調配及教學的組織實施。
第三章 適用范圍
第四條 轉專業的學生原則上限于太陽集團普通全日制一年級本、??圃谛I?。
第五條 學生按高考時報考科類,原則上在同批次、同層次內轉專業;校企合作辦學、中外合作辦學等專業原則上不得轉入普通專業。
第四章 資格條件
第六條 符合下列條件者,可申請轉專業。
1.第一學期無不及格課程;
2.第一學期無紀律處分。
第七條 確有特長、轉專業后更能發揮能力專長,經擬轉入學院考核、學校認定通過者。
第五章 接收計劃
第八條 各專業向學校申報接收轉入學生人數,教務處綜合各方面因素,確定各專業接收轉入人數,在全校范圍內公示。
第六章 報名及錄取
第九條 符合資格條件、擬申請轉專業學生在所在學院報名,填寫轉專業申請表,報送申請轉入專業所在學院。
第十條 轉入學院對申請學生進行審核、考察、錄取,并報送教務處進行復核,錄取結果在學校范圍內公示。
第七章 教學安排和學籍管理
第十一條 第一學期取得規定學分方能轉入新專業,否則取消轉專業資格。
第十二條 學生在規定時間到轉入專業所在學院報到。接收學院負責轉專業學生的學籍、檔案等管理工作。
第十三條 轉專業學生對轉入專業要求的未修讀的必修課程,學生逐步按要求修讀。
第八章 其他事項
第十四條 學生轉專業后第二學年開始按照轉入專業當年學費標準繳納學費。
第十五條 學生在原專業發放的教材,未使用、無損壞的,可退返教材科,新教材隨轉入專業配發。
第十六條 本辦法實施過程中涉及的其他學籍問題按《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普通全日制學生學籍管理暫行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學位評定委員會工作條例(試行)
(菏院政字〔2018〕103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做好太陽集團學士學位授予工作,規范授予工作程序,明確學位評定委員會職責,確保授予學位的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普通高等學校授予學士學位實施辦法》《山東省學士學位授予管理辦法》《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章程》,根據工作實際,設立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學位評定委員會?,F結合太陽集團情況,制訂本工作條例。
第二章 組織形式
第二條 學校成立學位評定委員會,設主席1人,副主席3-5人,委員若干人。委員由學校領導和教學、科研、學生管理單位有關人員組成,原則上任期2—3年,可以連選連任,根據工作需要可調整和充實。
第三條 學位評定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負責本校學位授予的日常管理工作。辦公室設在教務處。
第三章 工作職責
第四條 學位評定委員會職責
(一)對申請學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做出授予或不授予學士學位的決定;
(二)對違反規定獲得學位人員做出撤消所獲學位的決定;
(三)研究和處理學位授予工作中的爭議問題和其它事項。
第四章 工作方式
第五條 學位評定委員會每年定期召開全體會議。如臨時遇有重大事件需做出決策,可由主席、副主席提議增開學位評定委員會全體會議,或在征求學位評定委員會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同意的基礎上由主席、副主席研究決定,并向下次學位評定委員會全體會議報告。
第六條 學位評定委員會在工作范圍內,對所議問題做出決議。學位評定委員會召開全體會議,與會人數必須達到該委員會全體委員人數的三分之二。決定學位授予或撤消等,必須由到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委員無記名投票同意,方為通過。審議文件、規定必須由到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委員無記名投票同意,方為通過。
第七條 學位申請人對學位評定委員會不受理其申請的決定有異議,可在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學位評定委員會以書面形式申請復核一次,學位評定委員會應當在收到復核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做出復核決定并送達復核申請人。
第八條 學位申請人對于學位評定委員會不授予學位的決定有異議,可在不授予學位的決定公告之日起60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學位評定委員會申請復核一次,學位評定委員會應當在收到復核申請之日起60日內做出復核決定,并將復核決定送達復核申請人。
第九條 對授予學位或者不授予學位的決定持有不同意見的學術團體和學位申請人之外的個人,可以向學位評定委員會提出書面異議。學位評定委員會應當在收到異議之日起60日內對異議進行處理并通知異議人。
第五章 附則
第十條 學位獲得者的學位證書,由本校頒發。學位評定委員會做出決定之日為學位授予日期。
第十一條 本條例自頒布之日起實行。
第十二條 本條例由學位評定委員會負責解釋。
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學士學位授予工作暫行細則
(菏院政字〔2017〕63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授予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國務院學位辦、教育部學位辦《普通高等學校授予學士學位實施辦法》和山東省學位辦《山東省學士學位授予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太陽集團實際,對《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學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試行)》(菏院政字〔2007〕88號)進行修訂。
第二條 學校在學士學位授予權限內,根據學科門類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太陽集團普通全日制本科專業學生。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學校設學位評定委員會,各學院設學院學位評定委員會。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授權教務處具體負責學位授予的工作。
第五條 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主要職責:
(一)審查各學院學位評定委員會提出的擬授予及擬不授予學士學位學生名單;
(二)做出授予或不授予學士學位的決定;
(三)研究和處理學位授予過程中的爭議和有關事項。
第六條 各學院學位評定委員會職責:
(一)根據本學院各專業本科畢業生的成績﹝含實習報告、畢業設計(論文)﹞和畢業鑒定等材料,按學士學位授予標準逐個進行審核并提出擬授予及擬不授予學士學位學生名單;
(二)向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報送審核后確定的擬授予及擬不授予學士學位學生名單;
(三)接受本學院對學士學位授予有異議學生的復核申請,并進行核實。將核實結果報送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并轉達學生本人。
第三章 授予標準
第七條 凡具備以下所有條件的畢業生,可授予學士學位:
(一)熱愛祖國,擁護社會主義制度和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和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較好地掌握本門學科的基本理論、專門知識和基本技能,完成本科教學計劃規定的各項要求,取得畢業資格;
(三)其畢業設計(論文)、實習成績表明其已基本具備從事科學研究工作和專門技術工作的初步能力。
第八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授予學士學位:
(一)有反對四項基本原則的言行,經批評教育堅持不改者;
(二)在校學習期間因違法亂紀、違反校紀校規受留校察看處分者;
(三)因考試作弊受到記過及以上處分者;
(四)課程平均學分績點達不到1.7者;
(五)畢業時作結業處理,未能按期取得畢業證者;
(六)因嚴重違背學術道德者或其它原因,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認定不能授予學士學位者。
第九條 學生因違反考試紀律受到記過、留校察看處分后,主動承認錯誤、認真悔改,處分期滿且表現特別優秀,經學生申請、學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報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定批準后,可以授予學士學位。
第四章 學位審批與撤銷
第十條 畢業前兩周,各學院學位評定委員會根據畢業生思想政治表現、歷年學業成績、實習及畢業設計(論文)成績、大學外語考試成績、獎懲情況等材料,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要求對每個畢業生進行逐條審核,確定擬授予及擬不授予學士學位學生名單,填寫《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學士學位資格審查表》,學院學位委員會主席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報送教務處。
第十一條 教務處對各學院上報的初審情況進行復核,填寫復核意見加蓋公章后,將復核后審查表報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
第十二條 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召開專門會議,對學士學位授予工作進行審議,填寫審議意見并加蓋學校公章,最終確定授予學位和不授予學位學生名單。
第十三條 教務處根據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意見頒發學位證書,證書生效日期為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做出決定之日。
第十四條 學位授予后,若發現其在校期間的表現達不到要求者,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有權撤銷其已獲得的學士學位。
第十五條 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原則上每年召開一至二次評定會議。
第五章 學位補授
第十六條 在規定修業年限內達到學士學位授予標準的學生,可予以補授學位證書。
第十七條 畢業設計(論文)答辯不合格,允許延長在校時間(延長時間一般不少于兩周,具體延長時間由各學院學位評定委員會根據學生的實際情況確定)進行補做,重新答辯,合格者予以補授學位證書。
第六章 異議與處理
第十八條 對學位授予結果有異議者,可以向學院學位評定委員會提出書面意見,由學院學位評定委員會進行調查核實。
第十九條 學院學位評定委員會調查核實后形成書面建議,報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處理,處理意見經學校批準后通知學生本人。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行。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解釋權歸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
山東省教育廳
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轉學
相關工作的通知
(魯教學字〔2017〕23號)
各普通高等學校、研究生培養單位:
為維護高等學校辦學秩序和學生合法權益,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以下簡稱《規定》)精神,現就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轉學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嚴格審核轉學條件。各高等學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以下簡稱學校)要按照《規定》要求,嚴格審核轉學條件。轉出及轉入學校均需審核學生轉學理由是否正當、證據是否充分,轉入學校還需重點審核學生本人條件是否符合《規定》的相關要求。
二、規范轉學工作程序。學生轉學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說明理由并提供相關證據,經所在學校和擬轉入學校審核同意,轉入學校認為符合《規定》及本校培養要求且學校有培養能力的,經學校校長辦公會或者專題會議研究決定并履行公示程序后,可以轉入。學校要按照相關規定及時完成學信網學籍變動手續。研究生轉學還應當經擬轉入專業導師同意。
學生因學校培養條件改變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轉學的,學校應當出具證明,并協助聯系符合轉入條件的學校;符合條件且有培養能力的學校不得無故拒絕接收。
三、認真履行備案手續。在學生轉學完成3個月內,轉入學校要將轉學的相關材料報我廳備案;跨省轉出的,我廳不再備案。備案材料包括:學生本人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山東省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轉學備案表》(見附件),轉入學校相關專業相應年份在同一生源地錄取分數線(含藝體類等專業成績錄取分數線),轉入學校校長辦公會或專題會議紀要等;對于因學校培養條件改變等非本人原因而轉學的,還應包括轉出學校相關證明,學生參軍、退役或休學等的相關證明。
四、嚴肅轉學工作紀律。學校是學生轉學工作的責任主體,對本校出現的違規轉學行為負主體責任。各學校要按照《規定》精神,建立健全轉學工作規章制度,規范工作程序,落實工作責任。我廳也將加強對轉學工作的監督和管理,及時糾正違規轉學行為。對于逾期不備案或備案材料不全的,我廳將不予受理備案;對于在轉學過程中程序不規范的,我廳將責令學校完善程序后再予備案;對于因審核把關不嚴、接收不符合《規定》要求的轉學條件學生的,我廳除責令學校退回已轉入的學生外,還將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提請有關部門追究相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附件:山東省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轉學備案表.docx
山東省教育廳
2017年10月16日
山東省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轉學備案表.docx
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新生因病申請保留入學資格審批表.docx
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新生因特殊情況申請保留入學資格審批表.docx
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學生因創業申請休學審批表.docx
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學生因病申請休學審批表.docx
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學生因特殊原因或困難等申請休學審批表.docx
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創業學生申請復學審批表.docx
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參軍學生退役后申請復學審批表.docx
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因病休學學生康復后申請復學審批表.docx
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因特殊原因或困難休學學生申請復學審批表.docx
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學生學籍更改(畢業生學歷勘誤)規定
1、申請修改身份證號:經學校登記注冊后,學生的學籍身份證號碼原則上不能再予以變更。對由于多種原因導致的身份證號碼變化或錯誤,在二級學院認真審查材料確認無誤后,提交以下材料申請更正:
①學生本人身份的真實性聲明;
②高考所在地省級招生部門出具的證明(報名錯誤)或地方公安戶籍部門出具的證明(戶籍錯誤,用山東省公安廳統一印制的山東省居民身份證編號更正證明,加蓋縣級以上公安部門公章),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問詢記錄復印件加蓋公章;
③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④戶籍卡原件和復印件一份,戶籍證明信原件和復印件一份;身份證號碼變動較大的,需提供完整家庭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⑤高考準考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⑥根據原件打印的考生電子檔案,一式兩份;
⑦中學檔案,如高中畢業生登記表等,原件和一份復印件。
2、申請修改姓名:①凡屬招生環節出現的姓名差錯或別字錯誤,由學校在嚴格審查把關的基礎上,報請省級招生部門在原始錄檢表上予以更正,加蓋省級招生部門公章。②其他原因確需改名的,經過學校二級學院同意并嚴格把關,參照變更身份證號碼的有關程序和材料要求申請更正。
3、申請修改民族:提供戶籍、身份證等相關材料。
4、申請修改其他信息的,請按照修改身份證提供材料。
注意事項:
1、已經更正過錄取表原件的,需提供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2、對于涉及重名重號的學生申請信息修改,不予受理、審核。
3、高考后、入學報到前更改姓名的,按照“申請更改姓名”第一款執行。
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學生學籍修改(學歷勘誤)申請審批表.docx
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學生學籍注冊登記表.docx
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學生申請退學審批表.docx
退 學 證 明
姓名: ,性別: ,學號: ,考生號: ,身份證號碼: ,系 學院 級 專業 (層次)學生,該生202 年 月 日辦理自動退學手續。
特此證明。
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教務處
202 年 月 日
本表一式2份,學生一份、學生所在學院一份。
退學(休學、保留學籍等)退費通知
姓名: ,性別: ,學號: ,考生號: ,身份證號碼: ,系
學院 級 專業 (層次)學生,學生所在專業實行/不實行(不用的劃掉)使學分制。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學生因故退學或受校紀處分開除學籍的,高校應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實行學分制收費的,按月計退專業注冊學費,按未修讀學分計退學分學費。學生休學、參軍、經批準轉學或提前畢業離校的,可以比照退學規定退還有關費用。
《山東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學分制收費行為的緊急通知》:專業注冊學費按學生實際在校就讀的學年收取,學分學費按修讀課程的學分收取。專業注冊學費,按每學年 10 個月計算,根據學生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學費,在學生辦理完成休學、退學手續后即時辦理退費,并同步清算所涉未修學分學費;學分學費,已選課并完成繳費后按有關規定退選的課程,按照退選課程學分及收費標準退費。
《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學分制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因出國、退學、轉學、死亡等原因終止學習的學生,根據學生學習時間按月結算專業注冊學費,不足1個月的,按1個月計收。學分學費按實際修讀學分結算學費。因各種原因中斷學業保留學籍的學生,比照終止學業結算規定結算相關費用。
本學年本學期該生報到時間為202 年 月 日,20 年 月 日辦理自動退學(休學、保留學籍)手續,請學生所在學院經辦人根據上述文件要求核實該生本學期修讀學分及在校時間,修讀學分為 分(不執行學分制專業不需統計學分),在校時間為: 月。
學生所在學院 教務處
經辦人簽字: 審核人簽字:
學生所在學院 教務處 財務處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公章) (公章) (公章)
202 年 月 日
注:本通知一式4份,正反面打印有效,簽字蓋章齊全后,除學生本人留存一份外,送學生所在學院、財務處、教務處各1份。
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調取學籍學歷數據申請審批表.docx
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學生申請注銷學籍審批表.docx
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學生轉專業申請審批表.docx
教育部 總參謀部關于印發《應征入伍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保留入學資格及退役后入學辦法(試行)》的通知
(教學〔2013〕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征兵辦公室,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各軍區、各軍兵種,軍事科學院,國防大學,國防科學技術大學,武警部隊,各省軍區(衛戍區、警備區),教育部直屬各高等學校:
現將《應征入伍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保留入學資格及退役后入學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在試行過程中遇到問題望及時反映。
教育部 總參謀部
2013年7月13日
應征入伍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保留入學資格及退役后入學辦法(試行)
第一條 為了做好應征入伍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保留入學資格及退役后入學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和其他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應征入伍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是指通過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考試或研究生招生考試、已被普通高等學?;蜓芯可猩鷨挝唬ㄒ韵潞喎Q高校)錄取但因同時依法應征入伍未到錄取高校報到入學的學生(以下簡稱入伍高校新生)。
第三條 入伍高校新生申請保留入學資格,應當由入伍高校新生本人持高校錄取通知書和身份證(戶口?。?、高中階段教育畢業證,到入伍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以下簡稱縣級征兵辦)領取并填寫《應征入伍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以下簡稱《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一式兩份,式樣附后)。入伍高校新生本人因故不能前往辦理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持上述證明材料及受委托人身份證代為辦理??h級征兵辦應當認真查驗入伍高校新生及受委托人有關證件,核實身份。
第四條 縣級征兵辦應當逐一告知入伍高校新生有關保留入學資格相關政策,協助入伍高校新生本人或受委托人填寫《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
第五條 縣級征兵辦原則上應當在完成本轄區所有新兵交接手續之后5日內,匯總入伍高校新生《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加蓋縣級征兵辦公章,連同入伍通知書復印件以公函形式發送至相關高校招生部門。對之后申請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的,縣級征兵辦應當在錄取高校規定新生報到日期前將《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寄送高校招生部門。
第六條 高校接到入伍高校新生申請保留入學資格的有關材料后,依法依規審核錄取資格,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生個人信息中標注“參軍入伍”,出具《保留入學資格通知書》?!侗A羧雽W資格申請表》審核加蓋學校公章后,一份高校備案,另一份連同《保留入學資格通知書》寄送相關縣級征兵辦??h級征兵辦收到上述材料后,將《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留存備案,并在1周內將《保留入學資格通知書》送交入伍高校新生或受委托人保管。
第七條 入伍高校新生在退役后2年內,可以在退役當年或者第2年高校新生入學期間,持《保留入學資格通知書》和高校錄取通知書,到錄取高校辦理入學手續。入伍高校新生重新報名參加高考或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原入學機會,入學資格不再保留。
第八條 入伍高校新生退役入學時,原錄取高校合并、撤銷的,由?。▍^、市)教育行政部門安排轉入同批次且與高考當年錄取分數線相近的高校入學;原報考專業撤銷的,由錄取高校安排轉入其他相近專業學習。
第九條 入伍高校新生在新兵檢疫復查期間因身體原因被退回,可以持縣級征兵辦證明和高校錄取通知書到錄取高校辦理入學手續;因身體原因不宜繼續在部隊服役而中途退役,可以在退役當年,如錯過當年入學期間,可以順延1年到錄取高校辦理入學。高校對申請入學的入伍高校新生(被退回及中途退役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其入學資格。入伍后因政治原因或拒絕服兵役被部隊退回、服役期間受到除名或開除軍籍處分的,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所在部隊有關部門負責通報其入伍地縣級征兵辦,并由縣級征兵辦告知錄取高校。高校應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條 各級征兵辦公室應當建立入伍高校新生登記統計制度,并逐級匯總上報。省級征兵辦公室應當將本?。▍^、市)入伍高校新生情況通報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依據高校反饋的自行放棄入學資格考生名單,比對入伍高校錄取新生信息,核查其中是否有已入伍尚未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的學生;對未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的,要督促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手續補辦工作。
第十一條 在辦理入伍高校新生保留入學資格和退役后入學手續過程中,對故意拖延或不予辦理的,上級主管部門應當督促辦理并予以通報批評;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嚴重后果的,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在辦理入伍高校新生保留入學資格和退役后入學工作中,弄虛作假、謀取私利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應征入伍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docx
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學生參軍入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魯教廳辦發〔2015〕3號)
各高等學校:
現將《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學生參軍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5〕3號,以下簡稱《通知》)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貫徹落實。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征集大學生參軍入伍既是新形勢下加強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的必然要求,也是發揮軍隊優勢促進青年學生成長成才的重要舉措。為此,各高校要高度重視,學校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負總責,分管領導要靠上抓,明確牽頭職能部門,形成武裝、學生、就業、資助等部門職責明晰、分工協作、密切配合的征兵工作機制,確保征集大學生參軍入伍的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積極做好宣傳動員工作,營造大學生征兵工作良好氛圍
各高校要按照《通知》要求,在5月集中舉辦“征兵宣傳月”活動,持續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大學生征兵政策解讀、典型推介等宣傳動員活動。在征兵政策宣傳工作中,要以《通知》和本年度國防部征兵辦和教育部學生司聯合編制的《大學生參軍入伍宣傳手冊》(以下簡稱《手冊》)為依據,凡過去文件規定與《通知》和《手冊》不一致的,以《通知》和《手冊》為準,嚴防誤導學生。要把征兵宣傳教育工作作為國防教育的重要內容,貫穿軍訓、日常教育、征兵準備和實施的全過程。要抓好有關政策的落實工作,確保國家出臺的鼓勵大學生參軍入伍的各項政策落實到位。
三、周密組織、嚴肅紀律,確保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各高校要與兵役部門密切配合,高標準、嚴要求、積極穩妥做好相關工作,要認真落實《廉潔征兵若干規定》,加強對征兵相關工作人員的教育,加強對大學生征兵工作的督查,對為大學生出具虛假證明材料、在報名或預征登記體檢中弄虛作假、人為淘汰合格大學生,或不允許在校生應征入伍的要依據有關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山東省教育廳辦公室
2015年5月18日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學生
參軍入伍工作的通知
教學廳〔2015〕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部屬各高等學校:
做好高校學生參軍入伍工作,既是新形勢下加強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依托國民教育為部隊培養輸送高素質人才的必然要求,也是發揮軍隊資源優勢促進青年學生成長成才的重要舉措。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精神,吸引更多高素質高校學生參軍入伍,切實提高征集高校學生入伍的數量和質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完善高校學生參軍入伍優惠政策
1.設立“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根據實際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數量專項計劃,專門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招生。專項計劃規??刂圃?000人以內,在全國研究生招生總規模內單列下達,不得挪用。
2.將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況納入推免生遴選指標體系。鼓勵開展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選辦法時,結合本校具體情況,將在校期間服兵役情況納入推免生遴選指標體系。在部隊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員,符合研究生報名條件的可免試(指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3.將考研加分范圍擴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員在繼續實行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退役后按規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礎上,允許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學業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4.退役大學生士兵專升本實行招生計劃單列。高職(??疲W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職學業后參加普通本科專升本考試,實行計劃單列,錄取比例在現行30%的基礎上適度擴大,具體比例由各省份根據本地實際和報名情況確定。
5.高校新生錄取通知書中附寄應征入伍優惠政策。高校向新生寄送《錄取通知書》時,附寄應征入伍宣傳單,宣傳單主要內容包括優惠政策概要、報名流程指南、學籍注冊要求等。
6.放寬退役大學生士兵復學轉專業限制。大學生士兵退役后復學,經學校同意并履行相關程序后,可轉入本校其他專業學習。
二、認真落實鼓勵高校學生入伍已有的政策措施
7.復學(入學)政策。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讀的學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后2年內允許復學或入學。
8.國家資助學費。國家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學生,在入伍時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一次性補償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代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讀的學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后自愿復學或入學的,國家實行學費減免;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和學費減免標準,本??茖W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9.考試升學加分。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在部隊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報名條件的可免試(指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10.高職(??疲┥龑W。高職(??疲┰谛Iê咝P律┤胛榻洑v可作為畢業實習經歷;具有高職(??疲W歷的畢業生,退役后免試入讀成人本科;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的高職(??疲┰谛Iê咝P律?,在完成高職(??疲W業后,免試入讀普通本科。
11.政法干警招錄。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招錄培養計劃的20%左右,用于招錄大學生退役士兵,不再實行加分政策。鼓勵高學歷退役士兵報考試點班,并適當增加招錄大學生退役士兵的比例。
12.免修軍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參軍入伍退役后復學或入學,免修軍事技能訓練,直接獲得學分。
13.退役就業服務。高校畢業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內,可視同當年的應屆畢業生,憑用人單位錄(聘)用手續,向原就讀高校再次申請辦理就業報到手續,戶檔隨遷(直轄市按照有關規定執行);退役高校畢業生士兵可參加戶籍所在地省級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原畢業高校就業招聘會,享受就業信息、重點推薦、就業指導等就業服務。
三、切實加強征集高校學生入伍的宣傳動員
14.各地各高校要與兵役部門密切配合,將政策宣傳作為工作重點和重要抓手,匯編成文、印刷成冊、公布上網。要集中宣傳鼓勵高校學生參軍入伍的優惠政策,積極組織高校學生征兵啟動儀式,5月份集中開展入伍政策網上咨詢周和宣傳月。要采取多種方式深入開展宣傳動員活動,做到優惠政策入腦入心,提高政策知曉度和吸引力,切實發揮政策的激勵作用。
15. 各地各高校要把廣泛宣傳與精準推送相結合,邀請大學生士兵“進班級、進課堂、進宿舍”,與高校學生面對面交流。要配合兵役部門開展“走進軍營”體驗一日兵等宣傳教育活動。要充分利用校內電視、網絡等媒體播放征兵宣傳片,在省級就業網、校級門戶網開辟征兵宣傳專欄,通過微博、微信等方式,廣泛發布優惠政策、入伍流程、先進事跡等,形成良好輿論氛圍。
16. 各地各高校要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設立本地、本校大學生征兵工作領導小組,明確牽頭職能部門,形成武裝、就業、學生等部門分工協作的征兵工作機制,公布征兵聯系人和聯系方式,抓緊部署各項工作,力爭在暑假前完成體檢、政審和預定兵員工作。普通高校要切實落實中央有關規定設立武裝部,保障高校學生征兵工作人員、經費、場地投入,確保高校學生參軍入伍的數量和質量進一步提高。
教育部辦公廳
2015年4月30日
山東省教育廳
關于進一步做好大學生征兵工作的通知
(魯教學字〔2018〕5 號)
各普通高等學校: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強軍思想,吸引更多高素質高校學生參軍入伍,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學生參軍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5〕3 號,以下簡稱《通知》)及有關文件精神,現就進一步做好我省大學生征兵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對大學生征兵工作的領導
做好大學生征兵工作,既是新形勢下加強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落實軍民融合戰略、依托國民教育為部隊培養輸送高素質人才的必然要求,也是發揮軍隊資源優勢促進青年學生成長成才的重要舉措。各高校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新時代強國強軍思想,特別要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給南開大學新入伍大學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把做好大學生征兵工作和鼓勵、引導學生參軍入伍,作為做好新形勢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內容和有力抓手,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培養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要加強對大學生征兵工作的領導,成立由學?!耙话咽帧睘榻M長,學生、武裝、就業、教務、宣傳、團委等多部門為成員的征兵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分管負責人和牽頭職能部門,加強統籌協調,明確責任分工,做到“機構、人員、經費、場地”四落實、四到位。
二、認真落實好國家鼓勵大學生參軍入伍已有政策措施
各高校要認真落實好教育部《通知》中已出臺的鼓勵大學生 參軍入伍的1—13 條優惠政策,在保留學籍(保留入學資格)、 軍事技能免修、學費補償代償、轉專業、升學、就業等方面為入 伍大學生提供便利,確保國家的優惠政策落實到位,不打折扣。每年新生入學前,高校要將國家及我省鼓勵大學生(含高校新生)參軍入伍的相關政策編印成冊,連同新生入學通知書一并發放給新生;在學生退役復學后,高校要積極主動、認真幫扶,為退役復學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提供必要幫助。
三、進一步完善鼓勵大學生參軍入伍優惠政策
(一)高校應根據專業特點、人才培養要求和參軍入伍大學生的實際制定具體辦法,為本校在校期間參軍入伍尚有少部分學分(課程)未修完的大學生提供課程考試和論文答辯等服務。對服役期間修完人才培養方案規定課程或學分,符合畢業條件的,學校應準予畢業,并頒發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學校應授予其相應學位。
(二)除考取行業職業資格證有特殊要求的外,我省普通高校本??圃谛Iê咝P律┑娜胛榻洑v均可作為畢業實習經歷。
(三)高??稍谡M扑]指標外,單列指標面向退役復學學生推薦山東省普通高等學校優秀學生和優秀學生干部,推薦人數分別不超過學校正常推薦指標的10%。
(四)高校要將大學生報名參軍和應征入伍情況納入學生黨建考核指標,鼓勵大學生黨員和入黨積極分子帶頭報名參軍和應征入伍。黨組織在確定入黨積極分子和接收預備黨員時,要將學生報名參軍和應征入伍、報效祖國的思想政治表現納入考評體系中,鼓勵學生積極報名應征;在研究退役復學學生入黨申請時,符合《中國共產黨章程》中規定的黨員條件標準的,可優先培養入黨。
四、加大對高校大學生征兵工作的考評力度
今后,我廳將會同省兵役機關完善高校大學生征兵工作督導、考評機制。每年根據全省征兵任務情況和各高校男生在校生數,下達分學校大學生網上應征報名和參軍入伍指導計劃,并把完成指導計劃情況作為大學生征兵工作先進單位、先進個人評比表彰的重要指標。建立大學生征兵工作定期通報制度,實行動態督導管理,對工作積極主動、措施有力、落實政策到位、成效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通報表揚;對工作進展緩慢、征集工作不到位的高校,采取“約談”校領導等方式,強力督促工作開展;對未完成參軍入伍指導計劃的學校,實行大學生征兵工作先進單位評比一票否決。高校征兵工作完成情況將作為編制年度本??坪脱芯可猩媱澋闹匾罁?。
山東省教育廳
2018 年 3 月 5 日
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
普通全日制參軍入伍學生學籍管理暫行辦法
(菏院字〔2019〕16號)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參軍學生管理行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生活秩序,充分保障參軍入伍學生權益,確保參軍入伍學生對參軍政策應知盡知,依據《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國務院令第608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從全日制高等學校在校學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2002〕參聯字1號)、《應征入伍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保留入學資格及退役后入學辦法(試行)》(教學〔2013〕8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學生參軍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5〕3號)、《山東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大學生征兵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字〔2018〕5號)、《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普通全日制學生學籍管理暫行規定》(菏院政字〔2017〕67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在太陽集團學生學籍管理暫行規定的基礎上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太陽集團應征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全日制普通本??茖W生,含參加全國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被太陽集團錄取且在當年被部隊批準入伍,保留入學資格的新生。
第二章 學籍管理
第三條 應征入伍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是指通過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考試、已被太陽集團錄取但因同時依法應征入伍未到太陽集團報到入學的學生(以下簡稱入伍新生)。
入伍新生保留入學資格、退役后入學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入伍新生本人持太陽集團錄取通知書和身份證(戶口簿)、高中階段教育畢業證,到入伍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以下簡稱縣級征兵辦)領取并填寫《應征入伍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以下簡稱《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附件1)。入伍新生本人因故不能前往辦理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持上述證明材料及受委托人身份證代為辦理。
(二)入伍新生錄取學院接到入伍新生申請保留入學資格的有關材料后,依法依規審核錄取資格,指導學生填寫《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新生保留入學資格申請審批表》(附件2)。
學校學籍管理部門按照規定為入伍新生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出具《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入伍新生保留入學資格通知書》(附件3)一式兩份,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生個人信息中標注保留學籍?!秓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入伍新生保留入學資格通知書》審核加蓋學校公章后,一份由學校備案,另一份連同《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寄送相關縣級征兵辦或送交入伍新生或受托人保管。
(三)新生參軍入伍服役期間,學校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其入學資格至退役后2年。參軍入伍學生退役后應按規定在退役當年或者第2年學校新生入學期間,持《保留入學資格通知書》和學校錄取通知書,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學校對申請入學的退役學生按照學校相關規定,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其入學資格。入伍新生重新報名參加高考或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原入學機會,入學資格不再保留。
(四)入伍學生在新兵檢疫復查期間因身體原因被退回,可以持縣級征兵辦證明和學校錄取通知書到校辦理入學。因身體原因不宜繼續在部隊服役而中途退役,可在退役當年按同級注冊學籍,如錯過當年入學期間,在學籍注冊結束后退回的可以順延1年到校辦理入學,學籍具體注冊時間以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的規定開放時間為準。學校對申請入學的入伍新生(被退回及中途退役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四條 太陽集團在籍在校學生應征參軍入伍應辦理保留學籍手續,填寫《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在校生參軍保留學籍申請審批表》(附件4)、《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在校生參軍保留學籍告知書》(附件5),學校依據規定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按照學生申請時間進行標注。學生服役期間學校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其學籍至退役后2年。參軍入伍學生退役后應按規定在退役當年或者第2年開學期間,持退役證復印件、《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在校生參軍保留學籍告知書》,到校辦理復學手續。逾期不辦理復學手續者按退學處理,由學生本人填寫退學申請、經院長辦公會研究后在中國高等教育學信網作退學處理。
第五條 入伍后因政治原因或拒絕服兵役被部隊退回、服役期間受到除名或開除軍籍處分的,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學校憑縣級征兵辦證明,核實后取消其入學資格,在籍在校參軍學生不得復學,按開除學籍處理。
第六條 學生服役時間不計入修業年限,應征入伍的大學生離校至復學期間不再享受在校學生的待遇。
第七條 參軍入伍學生服義務兵役2年后,續簽服役合同、考入軍校等需要繼續保留入學資格或學籍的,需在每學年開學初提供給學生所在學院負責老師情況說明、需要繼續服役的提供服役合同復印件、考入軍校的提供軍校入學通知書復印件等證明材料。各學院負責老師匯總后于當年10月份報教務處備案。
第八條 參軍學生因考入軍校等個人原因申請退學的,按下列情況進行辦理。
(一)參軍服役、軍校修讀期間申請退學的,需提供退學申請表、學生本人情況說明并簽字、身份證復印件,在軍校就讀的需要提供軍校入學通知書復印件。
(二)服役期滿退役、軍校畢業后退學的,需提供退學申請表、學生本人情況說明并簽字、身份證復印件,退役的需要提供退役證復印件、軍校畢業的需要提供畢業證復印件。
第三章 學業管理
第九條 入伍新生退役入學后,編入原錄取專業新生年級就讀。參軍入伍學生退役復學時,編入原所學專業相應年級就讀。原報考專業撤銷的,由學校安排轉入其他相近專業學習。如原專業后續培養方案變化過大,或退役學生因參軍從事工作經歷對其他專業感興趣,轉入其他專業后更能發揮其專長的,在不違反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前提下放寬退役學生轉專業限制,可在高考錄取同批次同類別內申請轉專業,入伍新生可在退役入學報到后申請轉專業。
復學學生完成轉入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和實踐環節,方能畢業。
申請同期畢業的在籍在校學生參軍入伍的,應在學校審核畢業資格前提交復學申請。
第十條 參軍入伍學生退役后入學或復學的,下列課程無論是否已經修讀,均可申請免修,按75分(中等等級)記載成績,在成績記錄中注明“免修”,具體顯示方式按照學生意愿進行。
(一)公共體育(不含參加大學生體質健康達標測試);
(二)軍事理論;
(三)軍事技能。
第十一條 參軍入伍學生所在學校應根據專業特點、人才培養要求和參軍入伍學生的實際,針對在校期間參軍入伍尚有部分學分(課程)未修完的學生提供課程考試,論文答辯等服務。對服役期間修完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規定內容,成績合格,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要求的,準予同期畢業,并頒發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批準,頒發學位證書。具體規定如下:
(一)在校期間參軍入伍尚有部分學分(課程)未修完指的是本科第7學期參軍、??频?學期參軍,且本科前6個學期應修學分(課程)均修滿、??魄?個學期應修學分(課程)均修滿;
(二)參軍入伍學生服役期間申請參加未修完的學分(課程)修讀和考核的,須按培養方案進行選課,選課確認后辦理免聽手續。辦理免聽手續后,參軍入伍學生學習可通過自學、教師遠程輔導等有效的方式進行,平時考勤、作業、測試、實踐教學環節可以遠程提交作業、課程論文、設計等方式進行。獲準免聽的學生在參加考核前,需向學院提出考核申請,經部隊團級單位和學生所在學院批準、開課教師同意后,方可參加該門課程的統一考核。有平時成績的課程,需和在校生一樣完成任課教師布置的平時作業等??己撕细?,獲得該門課程的學分,成績單注明“免聽”字樣。免聽課程不超過按照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當前學期學分(課程)。
(三)除考取行業職業資格證等有特殊要求的外,退役后入學或復學的學生入伍經歷可作為畢業實習經歷,有退役證的依退役證,仍在部隊服役且申請同期畢業、畢業的憑部隊出具的服役證明、準許回校參加畢業審核證明,畢業實習成績以75分(中等等級)記載。
(四)畢業論文(畢業設計)通過教師遠程指導等教學手段按要求完成,參軍入伍學生經部隊團級單位批準參加學校組織的答辯,成績合格的取得學分。
第十二條 國家關于高校學生參軍入伍優惠政策如下(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條款,國家有另行規定的以相關規定為準):
(一)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 3 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 10 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在部隊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報名條件的可免試(指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二)高職(??疲┰谛Iê咝P律┤胛榻洑v可作為畢業實習經歷;具有高職(??疲W歷的畢業生,退役后免試入讀成人本科;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的高職(??疲┰谛Iê咝P律?,在完成高職(??疲W業后,免試入讀普通本科。高職(??疲W生參軍立功退役后專升本,是指高職(??疲┰谛Iê咝P律┰诜燮陂g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在完成高職(??疲W業后,免試入讀普通本科。
(三)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招錄培養計劃的20%左右,用于招錄大學生退役士兵,不再實行加分政策。對在服役期間榮立個人三等功以上獎勵的退役士兵,報名和錄用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鼓勵高學歷退役士兵報考試點班,并適當增加招錄大學生退役士兵的比例。
(四)設立“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根據實際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數量專項計劃,專門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招生。專項計劃規??刂圃?5000 人以內,在全國研究生招生總規模內單列下達,不得挪用。
(五)將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況納入推免生遴選指標體系。鼓勵開展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選辦法時,結合本校具體情況,將在校期間服兵役情況納入推免生遴選指標體系。在部隊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員,符合研究生報名條件的可免試(指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六)將考研加分范圍擴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員在繼續實行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退役后按規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礎上,允許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學業后 3 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 10 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升本實行招生計劃單列。高職(??疲W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職(??疲W業后參加專升本(普通本科)考試,實行招生計劃單列,錄取比例在現行30%的基礎上適度擴大,具體比例由各省份根據本地實際和報名情況確定。
(八)高校畢業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內,可視同當年的應屆畢業生,憑用人單位錄(聘)用手續,向原就讀高校再次申請辦理就業報到手續,戶檔隨遷(直轄市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上述優惠政策參軍學生都可享受,每名參軍學生應充分了解。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的??圃谛Iê胛樾律?,在完成??茖W業后,免試入讀普通本科。若??圃谛I暾埻诋厴I,退役后不再享受立軍功的專升本政策。
申請同期畢業的入伍??茖W生,在應知盡知參軍政策的情況下,由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簽署知情聲明條款,申明絕不反悔、后果自負。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三條 第三章規定的條款僅適用于正常服役且服役期滿后退役的學生,被退兵學生不適用。被退兵學生如在退兵前享受過本規定相關優惠政策的,則自動作廢,復學后按普通學生學籍管理規定執行。參軍服役期間申請同期畢業、畢業的,在符合畢業(結業)條件的基礎上,憑部隊出具的服役證明、準許回校參加畢業審核證明辦理復學手續。
第十四條 本辦法適用于參軍入伍學生在學校本??茖W習的管理,學生參加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推免生遴選指標體系、考研加分、退役大學生士兵專升本招生計劃單列、政法干警招錄等加分及相關優惠政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本辦法為規范參軍入伍學生學籍作出的管理規定,本規定未提及的按《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普通全日制學生學籍管理暫行規定》執行,其他未盡事宜,由學生申請,二級學院審核通過后上報,學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決定。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附件:1.應征入伍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保留入學資格
申請表
2.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新生保留入學資格申請審批表
3.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入伍新生保留入學資格告知書
4.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在校生參軍保留學籍申請審批表
5.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在校生參軍保留學籍告知書
應征入伍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docx
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新生保留入學資格申請審批表.docx
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入伍新生保留入學資格告知書.docx
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在校生參軍保留學籍申請審批表.docx
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在校生參軍保留學籍告知書.docx
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退役學生體育課免修申請審批表.docx
教育部辦公廳
關于規范高等學校學歷證書有關事項的通知
(教學廳函〔2014〕1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近來,高等學校學歷證書發放中出現了一些新情況,為進一步規范高等學校學歷證書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學歷證書校長具名事
高等學校校長職位暫時空缺時,畢業生畢(結)業證書的“校長簽印”欄印章,可由暫時負責學校行政工作的學校領導或學校章程及相關規定中明確的代行校長職權的學校領導名章代替簽發,至任命新校長為止。
二、關于頒發輔修專業證書事
高等學校只能為取得本校學籍的學生頒發并注冊一份學歷證書。確有學習余力的學生,在校期間修讀同層次其他專業課程并達到專業要求的,學??蔀槠漕C發輔修專業證書。輔修專業證書與學歷證書配合使用,一般不單獨作為學歷證書使用。
三、關于出具學歷證明書事
《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三十九條明確規定:“畢業、結業、肄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遺失或者損壞,經本人申請,學校核實后應當出具相應的證明書。證明書與原證書具有同等效力?!边@是針對高等學校離校學生學歷證書遺失或者損壞后的善后處理規定,適用于各級各類高等學校離校學生。學生本人向原畢業學校申請,學校查實后,可出具相應的“學歷證明書”。
學歷證明書的式樣要與原學歷證書具有同等式樣和質量,名稱應明確為“高等學校畢(或結、肄)業證明書”,填寫內容與原學歷證書基本相同,包括學習時間、學歷層次、專業等,貼本人免冠相片,蓋學校印章及編號。證明書應注明原學歷證書編號和“因證書遺失,特補此證,以茲證明”相關字樣,由學?,F任校長具名簽發并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進行電子標注,以備核查,同時對注冊的原學歷證書標明遺失作廢。
高等教育學歷證明書與原學歷證書具有同等效力。在升學、就業及職務晉升等過程中,需要使用學歷證書的,招考、用人單位或其他需要驗證單位,應將學歷證明書與學歷證書同等對待。
教育部辦公廳
2014年5月5日
山東省教育廳
關于進一步規范高等教育學歷證書
管理工作的通知
(魯教學字〔2017〕17號)
各高等學校、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為更好地適應高等教育綜合改革需要,持續深入推進高等教育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激發和釋放高校辦學活力,依法規范做好學歷證書管理工作,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號)、《教育部關于印發<高等學校學生學籍學歷電子注冊辦法>的通知》(教學〔2014〕11號)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經研究,決定從2018年起,我省研究生、普通本??坪统扇烁叩冉逃龑W歷證書由各高等學校、研究生培養單位(以下統稱高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自行設計并制發。為進一步規范對學歷證書的管理,現就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認真做好學歷證書制發工作
高等教育學歷證書是高校頒發給按照國家規定取得入學資格的受教育者,以證明其完成相應學習任務、達到規定標準的憑證。學歷證書制發工作事關國家教育制度的威嚴和學生切身利益,各高校一定要高度重視,結合學校實際、辦學特色和歷史文化等,科學制定方案,認真組織實施,切實做好該項工作。
學歷證書主要包括畢業證書和結業證書。學歷證書內容主要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照片;學習起止年月;專業、層次(博士、碩士、本科、??苹蚋呗?、第二學士學位)、學制;學習形式(普通全日制、非全日制,成人脫產、業余、函授);畢(結/肄)業;學校名稱、校(院)長姓名;發證日期及證書編號等。為方便證書查詢,制作學歷證書時要在證書下方邊框外左側注明查詢網址:http://www.chsi.com.cn。
學歷證書遺失或者損壞,經本人申請,學校核實后出具相應的學歷證明書,證明書與原證書具有同等效力。學歷證明書除學歷證書規定的內容外,還需注明原證書編號和補證號。從2018年起,學歷證明書也一并由高校自行制發,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證明書不再加蓋省教育廳鋼印。制作學歷證明書時也要在證書下方邊框外左側注明查詢網址:http://www.chsi.com.cn。
二、扎實做好畢業生資格審核工作
畢業生資格審核是保證人才培養質量的重要環節,是學歷證書頒發的基礎。各高校要嚴格貫徹落實國家和我省學籍學歷管理相關要求,以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當年新生錄取數據和在校生學籍注冊數據為依據,依法規范做好畢業生資格審核工作。畢業生資格審核實行領導負責制、崗位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嚴禁向違反國家、省有關招生規定取得入學資格或學籍的學生以及無學籍的“學生”頒發學歷證書,或向不具備畢業資格的學生頒發畢業證書。
各高校需將畢業生資格審核數據報我廳備案后,方可進行學歷證書打印、頒發和電子注冊。畢業生學歷證書電子注冊信息須與報我廳備案信息、學歷證書內容保持一致。學歷證明書需按現行程序經我廳審核后方可辦理。
三、強化學歷證書制發監督管理
學歷證書的制發和管理是學校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對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意義重大。各高校要高度重視學歷證書制發方式的調整工作,確保該項工作順利穩步實施。要建立和完善學歷證書管理辦法,規范制發流程,強化日常管理,切實維護證書的嚴肅性。各高校一律不得向學生收取學歷證書制作費用。我廳將加大對高校學歷證書審核、發放、管理等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對違規操作、濫發學歷證書的高?;騻€人,追究有關單位和相關人員的責任,所發放學歷證書予以追回,學歷注冊信息予以撤銷;違反法律法規的,依法依規追究其法律責任。
高校首次自主設計、印制的學歷證書樣式,以及以后每次變更、調整證書樣式時,均需在證書使用前報我廳備案。不具備學歷證書自主設計、印制條件,或希望繼續使用往年證書樣式的高校,可以繼續使用往年證書樣式并通過原渠道購買,但在下次證書使用前需以高校為單位報我廳備案。我廳將在山東省教育廳門戶網站公布各高校的學歷證書樣式,接受社會監督。
山東省教育廳
2017年7月10日
山東省教育廳辦公室
關于進一步規范高等教育學歷證明書
管理的通知
(魯教廳辦字〔2018〕13號)
各高等學校、研究生培養單位:
為更好地適應高等教育綜合改革需要,持續深入推進高等教 育領域“放管服”改革,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教育部關于印發<高等學校學生學籍學歷電子注冊辦法>的通知》(教學〔2014〕11號)、《山東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高等教育學歷證書管理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字〔2017〕17 號)等文件精神,決定從即日起,我省研究生、普通本???、成人高等教育畢業證明書的受理、審核和補辦工作, 由各高等學校和研究生培養單位(以下統稱高校)按照教育部有 關規定自行開展。為進一步規范高等教育學歷證明書的管理,現 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畢(結)業年份為2002年(含)之后的畢業生申請補辦學歷證明書,如果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以下簡稱學信網)可以查詢到完整學歷信息,由各高校根據學信網學歷信息進行學歷證明書補辦。學校需在補辦學歷證明書后3個工作日內在 學信網的學歷證明書欄目中進行標注。
二、畢(結)業年份為1991—2001年之間的畢業生申請補辦學歷證明書,如果在學信網有學歷信息,各高校需查閱當年高校招生錄取新生簡明登記表等檔案材料,并根據學信網學歷信息和當年高校招生錄取新生簡明登記表的信息,進行學歷證明書補辦;如果學信網無學歷信息,由高校核實當年高校招生錄取新生 簡明登記表、在校學習成績證明、畢業生登記表或畢業生就業派 遣等檔案材料,確屬在學信網漏報的,先補注冊學信網學歷信息 后再補辦學歷證明書。學校需在補辦學歷證明書后3個工作日內 在學信網的學歷證明書欄目中進行標注。
三、畢(結)業年份為1990(含)之前的畢業生申請補辦學歷證明書,各高校需查閱當年高校招生錄取新生簡明登記表、在校學習成績證明、畢業生登記表或畢業生就業派遣等檔案材料,根據學校檔案記錄進行學歷證明書補辦。
各高校要高度重視學歷證明書的制發管理,嚴格審核流程,強化日常管理,切實維護證書的嚴肅性。我廳將進一步加強對學歷證明書審核、發放、管理等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規操作、濫發學歷證明書的高?;騻€人,追究有關單位和相關個人責任,所發學歷證明書予以追回;違反法律法規的,依法依規追究其法律責任。
山東省教育廳辦
2018 年 5 月 7 日
關于辦理學生證的規定
(教務處〔2018〕55號)
第一條 為加強學校學生證管理,規范學生證辦理程序,根據《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普通全日制學生學籍管理暫行規定》(菏院政字〔2017〕67號)文件,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學生證是具有學校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的個人身份證明,由教務處統一制作。由各學院發放給通過入學資格審查的學生并填寫內容,加蓋鋼印、注冊后生效。學生應愛護、妥善保管并規范使用學生證。學生證僅限學生本人在有效期內使用,過期即無效。
第三條 每學期開學時,學生應將本人學生證交至所在學院,由學院統一加蓋學期注冊章,辦理注冊手續。未能如期注冊者,應當辦理暫緩注冊手續。未按規定加蓋學期注冊章的學生證無效。
第四條 學生應隨身攜帶學生證參加學院的相關教學活動。學生證登載的內容與學校學籍管理系統記載的內容相一致,如有不一致時,以學籍管理系統記載的為準。學生辦理轉專業、休學、復學等學籍變動時,須持學生證到教務處進行學籍變動登記。
第五條 學生證內容如因個人信息變更等原因需要修改,或因學籍變動等原因需延長學生證有效期,須持本人書面申請和有關證明材料到教務處辦理,修改學生證有效期并加蓋教務處章。
第六條 由學校發放的第一本學生證和第一枚火車票購票優惠卡免費。
第七條 火車票購票優惠磁條由學校在學生入學時按有關規定統一發放,須粘貼于學生證內。優惠磁條充磁由學院統一辦理,乘車目的地由學生所在學院報送,乘車目的地車站一經確定后,無特殊情況,一律不得更改。學生家庭住址遷移或父母暫住地發生變化,須提交相關證明,經學生所在學院審核后,方可報送信息更改乘車目的地火車站。
第八條 學生證、火車票購票優惠磁條損壞、丟失的,可在每學期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到教務處補辦。補辦學生證和火車票購票優惠磁條按照《省物價局 省財政廳 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高等學校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價費發〔2016〕133號)標準繳納工本費。補辦學生證費用為每本6元,火車票購票優惠卡為每枚7元。
第九條 每名學生只能持有一個學生證。因學生證損壞需補辦新證的,或因學生證丟失補辦新證后又找回原證的,應將原證交至所在學院注銷。轉學、退學、被開除學籍、被取消學籍的學生,其學生證由學生所在學院進行收回并注銷。畢業、結業學生的學生證,由學生所在學院進行收回并注銷,或者加蓋“學生證作廢 畢業留念”章。
第十條 學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勒令書面檢查或全校通報批評。情節特別嚴重或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學校相關規定給予處分:
(一)擅自涂改學生證;
(二)將本人學生證借給他人使用或冒用他人學生證;
(三)補領學生證后,找到遺失的學生證而未上交注銷、二證同時使用;
(四)使用偽造、變造的學生證;
(五)未在學校要求的時間內注冊學生證且無正當理由。
第十一條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教務處
2018年9月10日
學 生 證 補 辦 申 請 單.docx
學生證補辦匯總表(交教務處教務科存檔,并用一卡通進行扣費).docx
關于辦理學位證明書的規定
(教務處〔2018〕57號)
為規范和完善學校學位證明書辦理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學位證書和學位授予信息管理辦法》(學位〔2015〕18號)、《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普通全日制學生學籍管理暫行規定》(菏院政字〔2017〕67號),經學校研究同意,對學校學位證明書辦理作如下規定。
一、學位證明書是應學校本科畢業生要求,因普通全日制學士學位證書遺失或損毀原因而開具的,對其原學位證書所表明的學位狀況進行認可的書面證明。辦理學位證明書,需經本人申請,學校核實后出具“學位證明書”。
二、學位證明書受理范圍為學校按照國家招生要求錄取的國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本科、專升本取得學士學位的畢業生。
三、補辦學位證明書材料要求:
1.工作單位開具學位證書丟失證明信,沒有工作單位的手寫丟失證明;
2.補辦學位證明書申請表(見附件)一式兩份;
3. 有效期內身份證復印件(備注“補辦畢業證明書”);
4. 學位認證報告、學位證書查詢結果截圖、學位證復印件中的一種;
5.二寸免冠照片三張及同底版電子照片。
四、學生畢業院系和教務處核準材料后,予以辦理學位證明書。學位證明書包括以下內容:
1.學士學位獲得者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騎縫加蓋學校鋼?。?;
2.攻讀學位的學科、專業名稱;
3.所授學位的學科門類;
4.學校名稱;
5.原學位證書編號、補辦的學位證明書編號。補辦的學位證明書編號采取十六位阿拉伯數字的編號方法,十六位數字編號的前五位為學校單位代碼10455;第六位為學士學位級別碼4;第七至第十位為補辦學位的年份;第十一位為補辦學位證明書特定代碼6,后五位數為學校自行編排的號碼;
6.發證日期為補學位證明書日期,補辦的學位證明書不提供網絡查詢,原學位證書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可查詢。
五、要求畢業生本人到學校教務部門辦理手續,如有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辦理的,須出具經畢業生本人授權的委托書及經辦人身份證原件。
六、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附件: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學位證明書辦理申請表
教務處
2018年9月10日
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學位證明書辦理申請表.docx
關于辦理畢業證明書的規定
(教務處〔2018〕56號)
為了維護國家學歷教育制度和學歷證書的嚴肅性,加強學歷證書管理,規范并完善畢業證明書辦理制度,依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規范高等學校學歷證書有關事項的通知》(教學廳函〔2014〕14號)、《山東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高等教育學歷證書管理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字〔2017〕17號)、《山東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范高等教育學歷證明書管理的通知》(魯教廳辦字〔2018〕13號)、《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普通全日制學生學籍管理暫行規定》(菏院政字〔2017〕67號)等文件精神,經學校研究同意,對學校畢業證明書辦理作如下規定。
一、畢業證明書是應太陽集團畢業生要求,因畢業證書遺失或損毀等原因而開具的,對其原證書所表明的學歷狀況進行認可的書面證明。辦理畢業證明書,需經本人申請,學校核實后出具。高等教育學歷證明書與原學歷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二、畢業證明書補辦范圍為太陽集團按照國家招生要求錄取的國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本科、???、專升本畢業生。
三、補辦畢業證明書需提供的材料:
1.工作單位開具證書丟失證明信,沒有工作單位的手寫丟失證明;
2.補辦畢業證明書申請表(見附件)一式兩份;
3.有效期內身份證復印件(備注補辦畢業證明書);
4.高考招生錄取新生簡明登記表復印件及畢業生登記表或畢業生就業派遣復印件(1991~2001屆之間畢業生適用,加蓋公章);
5.高考招生錄取新生簡明登記表復印件、在校生學習成績證明、畢業生登記表或畢業生就業派遣復印件(1990屆及之前的畢業生適用,加蓋公章);
6.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三張及同底版電子照片。
四、學生畢業學院和教務處核準材料后,予以辦理畢業證明書。畢業證明書具有以下內容:
1.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照片并騎縫加蓋學校鋼??;
2.學習起止年月;
3.專業、層次、學制;
4.學校名稱及印章、學?,F任校長具名簽發;
5.證書編號及補證號、補證日期。補證號采取省教育廳統一編號方法;
五、學歷證明書經教育廳審核后辦理。為方便證書查詢,太陽集團在畢業證明書下方邊框外左側注明查詢網址:http://www.chsi.com.cn。補辦的畢業證明書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同時對注冊的原學歷證書標明作廢。
六、畢業證明書只能補辦一次,若再次遺失則不再補辦。
七、要求畢業生本人到太陽集團教務部門辦理手續,如有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辦理的,須出具經畢業生本人授權的委托書及經辦人身份證原件。
八、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附件: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畢業證明書辦理申請表
教務處
2018年9月10日
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畢業證明書辦理申請表.docx
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學生申請免修課程審批表.docx
關于集中辦理期末及其它考試成績更正的通知
(教務處〔2015〕19號)
各教學單位:
為規范學生成績管理程序,提高服務師生質量,根據《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考試工作條例》(試行)的有關規定,學生成績更正須填報《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學生成績核查申請表》(附件1)、《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學生成績更正審批表》(附件2),履行成績更正審批手續。
原始成績檔案由教學單位嚴格管理,不得遺失、涂改。正??荚嚦煽冇稍合党煽児芾砣藛T指導任課教師在教務處規定時間內錄入教務管理系統,以方便學生查詢成績。
學生可在任課教師錄入成績后在教務管理系統上查詢成績。對成績若有異議,可以要求核查試卷。核查試卷須在本門課程補考進行前兩周內向開課所在教學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填寫《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學生成績核查申請表》后,經教學單位主管領導批準,由教研室主任和任課教師共同核查試卷。
對無故造成成績錯輸、漏輸等情況,根據《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教學與教學管理事故認定和處理辦法》(菏院政字〔2007〕64號)相關規定,認定為教學事故或教學管理事故。特殊原因致錄入遺漏或試卷合分有誤需更正成績的,經任課教師所在教學單位主管領導批準后,任課教師方可在試卷和原始成績單上更正并簽字。同時任課教師需認真填寫《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學生成績更正審批表》,由教研室、教學單位審批,報送本表及相關支撐材料;各教學單位成績管理人員在學期開學兩周內以院系、公共教研室為單位,統一送至教務處,不接受學生個人報送;教務處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由教務管理科工作人員在系統更正成績,逾期不予受理。
非期末考試成績按照要求錄入成績截止后一周內核查,核查試卷及更正成績辦理流程參照更正期末考試成績要求,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學生成績核查申請表》
2.《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學生成績更正審批表》
教務處
2015年4月1日
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學生成績核查申請表.docx
ok138太陽集團中國官方網站學生成績更正審批表.docx